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司审判白皮书,对近五年江苏法院公司商事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剖析,白皮书包括《2012—2016江苏公司纠纷案件审判情况通报》和《江苏法院公司审判十大案例》。
《通报》对近五年江苏法院公司纠纷案件审判的基本情况与特点、近五年江苏法院公司纠纷案件审判的主要做法以及江苏法院公司纠纷案件审判下一步重点工作分别进行了介绍。
《通报》介绍,江苏高院在公司审判中高度重视公司审判理念的重要性,努力探究公司纠纷案件的特殊性,树立公司纠纷案件特有的审判理念,包括厘清公司内外法律关系,优先保护交易安全的理念;准确把握公司自治与司法介入的关系,尊重公司自治的理念;准确把握资本制度改革立法本意,鼓励投资的理念。
《通报》结合所发布《案例》,将透过公司纠纷案件所折射出的现有公司普遍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分类剖析,包括公司财产独立意识薄弱、隐名出资权利义务约定不明、股权配置结构不科学、公司章程不受重视、监督机构监督乏力、小股东受压制现象普遍、不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导致人为制造“僵尸企业”、缺乏风险内控机制等。
通报还针对上述不规范问题,从实务的角度对社会和广大投资者发出七点风险提示,并提出防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