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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赡养问题如皋74岁老人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

 
2017-12-22 10:59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何 叶  阅读: 次  打印

我国一向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俗话说百善孝为先,父母们含辛茹苦把子女抚养成人,并且帮助子女组建自己的家庭,他们所付出的心血是我们所无法估量的,在他们年迈之际,作为子女理应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

而在现实生活中,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如皋市吴窑镇平田村有个老人叫石明秀,今年74岁,一生共生育三个儿子,三个儿子均由老人抚育长大。老人因年老体弱,赡养问题也渐渐出现在老人与儿子们之间。

吴窑镇平田村村委会对该老人的赡养问题进行调解,但未达成调解协议。无奈之下,老人将三个儿子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之前老人一直是与二儿子陈建忠一起生活,后因生活琐事,老人不满现在生活状况,想与大儿子陈禹君一起生活。

在法庭上,二儿子陈建忠表示,自己从来没有说过不养父母,赡养父母也是应担的责任。老人要另住,对此没有意见,需要抚养费,自己也同意,法院判多少自己承担多少。

二儿子陈建忠还表示,他愿意和老人住在一起。如果老人跟他一起住,他不需要老大和老三补贴抚养费、小病的医疗费,但大病的医疗费需要三儿子一起承担。二儿子陈建忠强调,以前老人跟他一起住的时候他也没有要过老三和老大的费用。

庭审中,双方紧扣本案争议焦点即三被告如何赡养原告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庭审结束后,结合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本案的实际情况,承包法官当庭作出了宣判,三被告均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书规定的赡养义务,孝敬老人。

庭审之后,由承办法官主讲的《赡养老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道德讲堂吸引了许多村民,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他们纷纷表示,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子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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