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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法庭“送进村”的普法

 
2017-12-27 10:04  来源:新华网  作者:丁宇婷 李来忠  阅读: 次  打印

1216日上午,如皋市吴窑镇平田村村委会挤满了周边的群众,原来一起七旬老太起诉三个儿子的赡养案件将在这里开启庭审。

今年十一月,一位七十三岁的老人来到如皋法院石庄法庭,希望法官能帮她解决养老问题。老人姓陈,育有三子,之前一直随二儿子生活,但是近年来,随着老人健康出现问题,老人认为二儿子对她尽的赡养义务不够,希望随大儿子生活。但是三个儿子之间并没有能达成一致意见。吴窑镇平田村村委会对该老人的赡养问题进行几次调解,均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无奈之下,老人将三个儿子告上了法庭,希望随大儿子生活,三个儿子共同分担其生活、医药和护理费用。

在法庭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承办法官考虑到赡养案件的典型性,决定将此案搬到吴窑镇村委会审理,并借此机会普法释法。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围绕争议焦点对双方进行了询问,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调解未果的情况,对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部分人大代表、吴窑镇的民调主任旁听了庭审,大家对法庭进村巡回审理的形式给予充分肯定和欢迎。

庭审之后,承办法官何叶又结合案件做了题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的道德讲堂,希望大家能通过这次庭审,紧记“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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